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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学杨根思”工人先锋岗评选 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13 14:15:28
关于开展“岗位学杨根思”工人先锋岗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三个不相信”精神,激发全市职工的劳动活力和创造热情,为“强富美高”新泰兴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泰兴市总工会决定开展“岗位学杨根思”工人先锋岗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工人先锋岗授予我市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等单位所属的部门(车间、班组、科室、服务窗口等),共评选工人先锋岗10个。

二、评选条件

工人先锋岗被推荐对象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市级以上部门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积极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推动经济发展、改革开放高质量,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人才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加强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绿色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国家和省市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攻关以及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1. 坚持民主差额推荐。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各乡镇(街道)、园区(总)工会,各系统、直属工会先组织初始提名,市区工会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2. 严格履行审核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实行乡镇(街道)园区或系统初审和市级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园区或者系统和市三级公示。工人先锋岗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

3. 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1.  521日前报送工人先锋岗事迹简介表电子版。

2.  524日经市总初审同意后,各单位于531日前报送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公示材料原件以及重点宣传对象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联系人:王文豪,80721606。邮箱:txscgb204@126.com

 

附件:市工人先锋岗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简介表

 

 

 

   泰兴市总工会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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