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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恶作剧”要不得
日期:2020-05-25 16:25:03

 

这样的“恶作剧”要不得


“我就是开个小玩笑,而且我已经向工友道歉了,为什么还要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太过分了!”申请人王某愤愤不平地说到,言辞激动。

“疫情期间你可知道你的举动造成多大的恐慌,企业差点因此再次停工停产,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算轻的,老板还想要求你赔偿损失呢!”被申请人单位同样情绪激动。

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庭里,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得从2个多月前说起,那时正是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刚取得复工复产资格的某服装厂第一时间召集员工复产,在工作过程中,王某出于“恶作剧”心理,拉下口罩向工友李某、何某哈了一口气,并谎称自己是珊瑚人。要知道,那时候珊瑚镇刚刚有人确诊新冠肺炎,王某的“恶作剧”在工人之间引起了极大的恐慌。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王某随即向工友道歉并取得谅解。但是,该服装厂在知晓情况后,以王某违反《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泰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服装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于是,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庭里发生了上述一幕。仲裁院院长陆海霞亲自调解了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双方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

该案件是一件非典型的劳动关系解除案件。因为新冠疫情的特殊性、突发性、不可抗力性,无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一次不小的考验。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劳动者更应注重自己的言行,“恶作剧”更是要不得。“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对该案中的情形有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管理制度》解除与劳动合同,同样合理合法,用人单位也无支付赔偿金。”仲裁院院长陆海霞说。

行百里者半九十。市人社局友情提醒,如今防疫仍处于关键期,每个人都不能松懈、大意、掉链子;疫情防控没有局外之人,疫情期间更需要每个人民群众遵守规定,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市人社局:郭晓兵、姚聪、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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