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企业的一封信
各位企业朋友: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企业的影响,做好常态疫情防控中的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我市又出台一项利好政策——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大幅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①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坚持生产并对新入职或转岗一线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③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④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在泰州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二级响应措施期间(2020年1月26日至3月27日),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停工停业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复工后组织待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同一职工参加以工代训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符合补贴对象政策之中多项政策条件的同一企业、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项补贴。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位前培训不可同时享受
三、补贴申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提交以下等材料寄送至人社局就业促进科或是通过邮箱(656322140@qq.com)申报:《泰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承诺书》;《泰州市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企业当月发放以工代训人员工资(或生活费)银行对帐单;申请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期间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需提供停工停业情况承诺书或相关停工停业证明材料;符合补贴对象⑤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照片。
具体按泰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执行,相关文件可至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0/8/28/art_33973_2800366.html、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0/8/28/art_33973_2800421.html下载,联系方式:87729521,87729591。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