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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发?
日期:2019-03-04 15:33:33

 

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发?

答: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延长劳动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劳动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6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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